捐赠管理 |
2018年11月10日,广东工业大学将迎来建校60周年华诞,为全面回顾办学历程,展现办学成就,凝聚校友和社会各界力量,学校将开展“学术校庆、文化校庆、感恩校庆”等系列校庆活动。 学校热忱欢迎广大校友、师生员工以及海内外热心人士为学校出谋划策、捐赠财产(即捐赠标的物,应是捐赠人有权处分的合法财产,包括款项捐赠、实物捐赠和项目捐赠)。 一、捐赠原则 1.自主自愿,尊重意愿原则。校庆捐赠遵循自主自愿的原则,捐赠财产的数量、用途和方式由捐赠人(包括个人或团体)决定。学校尊重捐赠人的意愿,按照捐赠人的要求使用捐赠财产,按规定开具捐赠票据。 2.依法依规原则。捐赠和受赠行为、捐赠财产的管理和使用等必须遵守法律法规,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。 3.统一管理,专款(物)专用原则。捐赠财产受法律保护,严格执行捐赠管理、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等相关规定,实行专款(物)专用。所捐款项统一汇入学校指定账户;所赠实物必须登记在册,列入学校资产管理账目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、挪用、损毁。 4.公开透明,依法监督原则。保护捐赠人利益,完善捐赠使用通报制度,接受捐赠人监督与指导,接受纪检、审计等部门的监督与审计。 二、捐赠形式 捐赠人可以以个人或团体名义,以冠名、认捐、捐建等形式,捐赠款项、实物和项目。具体捐赠方式根据捐赠人的意愿,由学校与捐赠人协商确定。 三、捐赠用途 捐赠财产的用途分为限定性和非限定性两类。限定性用途是指以充分尊重捐赠人的意愿为前提,结合学校建设与发展实际,与捐赠人商定捐赠项目,指定捐赠财产用途。非限定性用途是指捐赠人不指定捐赠财产用途,由学校根据有关捐赠资金使用要求和学校发展的需要统一安排。 捐赠财产用途主要包括: 1.发展基金类:包括设立各类奖学金、奖教金、助学金、学术交流基金、就业实习基金、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基金、校友活动基金等。 2.科研创新类:包括资助科研创新项目,资助学科、实验室及研究中心的建设等。 3.基础设施类:包括资助已建、在建和待建的各种建筑物以及历史建筑物的修缮改造,建设、修缮和改造校园景观、绿化项目及标志物等。 4.实物捐赠类:包括图书资料、教学科研仪器设备、工艺美术品等。 5.文体活动类:包括资助学生社团建设、校园文化活动、社会实践活动、学术活动、体育竞技比赛、大学生科技竞赛等。 6.校庆纪念专题类:包括资助校庆专题网站、学术论坛、校庆纪念画册和宣传册、校庆宣传片、各类展览(校史展览、书画展览等)、校友讲坛、校友名录和印刷品等。 7.校庆庆典活动类:包括资助庆典大会、各类文艺演出、景点布置、宣传广告等各项纪念活动。 8.根据捐赠者意愿设立的其他项目。 四、捐赠鸣谢 1.学校将向捐赠人颁发《捐赠证书》,编制《广东工业大学60周年校庆捐赠芳名录》。重大捐赠将在校庆庆典日(2018年11月10日)举行捐赠签约仪式,并向捐赠人颁发“广东工业大学杰出贡献奖”。 2.对在捐赠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校内单位和个人,学校将给予表彰。 3.鸣谢的未尽事宜或特殊要求,捐赠人可与学校协商确定。 五、捐赠组织机构及分工 广东工业大学60周年校庆捐赠活动实行统一管理,由广东工业大学校庆筹备委员会统一领导,由校庆筹备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,受赠事宜由校友及社会联络组负责开展,捐赠财产的管理由捐赠组织与管理组负责,捐赠行为以及捐赠财产的管理和使用由监督审计组负责监督审计,各部门、单位积极协助、推动校庆捐赠工作的开展。 六、捐赠办理与受赠管理 1.学校鼓励各部门、单位整合各类资源,为学校60周年校庆捐赠贡献力量。接受捐赠由校友及社会联络组统一组织实施。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接受和处理社会捐赠。 2.款项捐赠实行统一财务管理,由学校委托财务处和教育发展基金会实行统一财务管理,根据捐赠人意愿使用。 3. 实物捐赠实行报备登记制,由捐赠方出具取得实物资产的公允价值票据,达到学校固定资产入账价值的按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登记入账。定向捐赠物品使用与管理由受赠方负责,非定向捐赠物品使用与管理由校友及社会联络组负责,待确定具体受赠部门后,由受赠部门负责捐赠物品的使用与管理。 4. 项目捐赠根据捐赠协议实施。根据捐赠人意愿,结合学校实际情况,捐赠人可与学校对项目的资金、建设、管理和使用等作出约定。捐赠项目完成后,由学校将项目建设、资金使用等情况向捐赠人通报。 5.境外捐赠物品由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助办理入境手续。 欢迎校友及社会各界捐赠,支持学校教育事业发展。 捐赠组织与管理组联系人:罗老师,联系方式:020-39322738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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